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师使用机房须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需要安装新软件的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上报,并提供安全可靠的软件给信息中心。若对机房设备及软件不熟悉可提前联系以便集中培训。

(2)我院教师根据教务处安排的课表在规定的时间段使用教工卡直接打开相应的机房。授课期间该机房的设备和财产安全该教师全权负责。

(3)教师应按教务处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授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需更改课程和上课机房的,所在系部应提前一天填写变更表,由教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员签字确认,以便及时调整课表和门禁数据。

(4)进入机房时先开总闸后开分闸,结束时先关分闸后总闸。投影机需要时才开机,长时间不用应关闭,在课程结束时请及时关闭投影机并留有3分钟的散热时间再关电闸。

(5)机房使用身份认证系统控制上网,本校教师和学生用自己的身份认证信息登录使用网络。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机房管理员联系调整。

(6)教师应依据《信息中心公共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的违章操作行为。

(7)机房授课期间遇到网络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能私自拆卸更换。

(8)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关机、复位键盘并清理座位周边,等全体学生都离开后再次确认电源、门窗、投影仪等设备都关闭了才能离开教室。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中心       

2019年9月     

上一条:信息中心公共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下一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广播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