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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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直一级预算部门。

各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如有申报需求,应汇总至上级主管单位统一申报。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受理范围包括信息网络、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网络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重点支持:

(一)落实i厦门平台提升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市线上政务服务水平的项目;

(二)落实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促进部门业务协同应用的项目;

(三)落实福建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和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和有关要求的项目;

(四)落实促进大数据开发应用的项目。

以下需求不纳入申报范围:

(一)已投入使用的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网络安全防护、光纤租赁等经常性费用;

(二)各部门网站改版、办公自动化系统软硬件升级;

(三)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数码相机等通用设备的添置、更新;

(四)专用设备的添置、更新。

三、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一)。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下属事业单位申报需求统一填写,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

(二)《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二)。

(三)《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

申报单位应按照《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指南2020》(附件三)第四章格式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各章、节均应保留框架并有相应内容体现,否则无法通过系统申报。

(四)其他材料

项目建设依据(上级部门文件、政策,市委市政府文件、批示等)。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于9月15日前登录“i厦门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地址:http://www.ixm.gov.cn/)——搜索“政务信息化”——点击“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进行项目资料填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在项目管理平台“业务指南”栏目查阅“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二)项目预审

1.市信息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完整资料、是否按照编制指南要求编写项目建设方案。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过平台退回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应当按照时限要求重新提交或补齐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暂缓受理。

2.市信息中心组织项目预审。预审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是否符合本指南的申报范围及申报原则,建设内容是否清晰、合理,预审意见将通过平台反馈申报单位。

(三)扫描版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应按照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上传至平台。

(四)集中评审

市工信局组织信息化专家对通过预审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集中评审。专家从需求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资金合理性等方面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五)最终结论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项目核算费用及年度信息化资金规模对集中评审后的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拟建设的项目及其资金预算,并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程序报批。

(六)预算下达

市财政局按预算管理的规定下达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

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项目审核情况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使用市里已建的公共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如有共享资源需求,各单位可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共享资源”栏目查看目录,提交使用共享资源的申请。

(二)已验收的前期项目,必须按要求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资源目录登记,并从该系统打印登记记录作为申报附件,未进行信息资源目录登记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单位项目建设涉及计算、存储、交换、安全等资源需求的,在方案中进行设计,但不单列预算,该部分由市信息中心统筹提供,详见市信息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四)2019年立项,项目尚未启动建设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五)联系方式

1.市信息中心总工室 汤惠龙 电话:2896588,17705922327

2.市工信局信息化处 林菲 电话:2896582,13110920303

附件一:《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书》

附件二:《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三:《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指南2020》

上一条:厦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书